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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,八部门出手!

光明日报 2022-11-26

据住建部网站23日消息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,要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,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。通知明确,要因城施策,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、房屋买卖、住房租赁、物业服务四方面的问题。要点梳理如下↓


房地产开发

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;

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;

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;

房屋渗漏、开裂、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;

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。


房屋买卖


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,发布虚假房源信息;
捂盘惜售,囤积房源;
挪用交易监管资金;
套取或协助套取“经营贷”“消费贷”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;
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;
违规收取预付款、“茶水费”等费用,变相涨价;
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;
捆绑销售车位、储藏室;
捏造、散布不实信息,扰乱市场秩序。


住房租赁


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;

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;

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;

克扣租金押金;

采取暴力、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;

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;

存在“高进低出”“长收短付”等高风险经营行为;

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。


物业服务


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;
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、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、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;
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;
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,侵占、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;
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,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。

来源:新闻联播
责编:张永群
编辑:赵家宁 王远方 常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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